今天上午,洛阳市慈善总会与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协议,洛阳市慈善总会将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医疗救助项目(基金)”,用于在该院就诊住院并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患者,以及开展学术培训、举办公益活动等。
今天上午,洛阳市慈善总会与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协议,洛阳市慈善总会将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医疗救助项目(基金)”,用于在该院就诊住院并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患者,以及开展学术培训、举办公益活动等。
洛阳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对困难患者实施精准帮扶和救助,具体来说,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救助项目(基金)将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或治疗的宫颈癌、乳腺癌病种的经济困难患者;
2.脑瘫儿童的医疗救助;
3.儿童白血病的医疗救助;
4.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发扬人道主义救治的无人认领妇女、儿童患者;
5.残疾妇女的康复救助;
6.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
7.开展妇幼保健学术活动(含培训);
8.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因病致贫和遭受天灾人祸的困难职工及直系亲属的大病救助;
9.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项目、新技术研发风险的费用;
10.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开展的救灾抢险、抗疫、扶危济困、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
11.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就诊的经济困难妇女、儿童患者救治及帮扶;
12.其他经洛阳市慈善总会与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认可的慈善用途等。
符合上述1-6条救助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各县区慈善会领取洛阳市慈善总会救助申请表和慈善救助申请流程。按要求提交手写救助申请表、患者情况说明(村、乡镇审核签字盖章)村签字按手印;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及银行卡(存折)账号、开户行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诊断证明、病案首页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患者即可得到及时的救助。(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仝景菁 通讯员 王琰 张鑫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