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洛阳市召开见义勇为英模表彰暨工作会议。会上,2个群体和2名个人受到表彰。

7日,洛阳市召开见义勇为英模表彰暨工作会议。会上,2个群体和2名个人受到表彰。

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过评审,洛阳市决定授予孙旭强、李亚飞等2人“洛阳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刘江华、孙小亮等人“洛阳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会上,洛阳市奖励2名“洛阳市见义勇为模范”各10万元,奖励2个“洛阳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各10万元。

2020年10月11日,40岁的市公交集团职工孙旭强,驾驶58路公交车行驶至洛白路与安居路口时,看到一辆外地大货车燃起大火,不顾个人安危将火扑灭。

去年6月21日,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28岁职工李亚飞,在涧西区华山桥下涧河边看到一名小女孩落水后,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将其救上岸。

2021年11月8日,汝阳县金盾保安公司职工刘江华和在汝阳县城关镇古严村务工四川籍居民孙小亮,在汝阳县城隆盛桥下发现一名妇女落水后,立即跳水施救,奋不顾身将落水者救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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