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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记者从洛阳市文广旅局获悉,《关于培育发展“街头艺术表演”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日前印发,《通知》提出,洛阳将打造“街头艺术表演”品牌文化,鼓励引导民间艺人和文化艺术爱好者参与街头艺术表演,丰富文旅新业态。

27日,记者从洛阳市文广旅局获悉,《关于培育发展“街头艺术表演”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日前印发,《通知》提出,洛阳将打造“街头艺术表演”品牌文化,鼓励引导民间艺人和文化艺术爱好者参与街头艺术表演,丰富文旅新业态。

《通知》明确,各县(区)文广旅局要会同城市管理局划定街头艺人表演场所空间,明确时段区间,重点在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广场、步行街和景区景点等人流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户外公共休闲场所设置表演点位,每个县(区)至少划定一个表演点位。

为促进街头艺术表演进一步规范化,《通知》明确,各县(区)相关部门要联合制定街头艺人行为准则,对街头艺人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服务、展演技能、展演自律等方面的培训辅导,对通过培训的人员颁发街头艺人证,签订艺人行为准则,引导街头艺人持证上岗。

在表演内容方面,《通知》明确,街头艺人以各自文化特长提供音乐演唱、戏曲、魔术、器乐、街舞等丰富形式的文化艺术表演。各县(区)可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将多彩多姿的传统文化、民间技艺等非遗项目展演展示纳入其中,既丰富街头文化内容又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实践。同时,引导街头艺人以“线下演艺+线上直播”为重点,构筑“互联网+演出”的业态,丰富文化供给,推动街头艺术表演成为游客的网红打卡点。

洛阳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洛阳将围绕“颠覆性创意、沉浸式体验、年轻化消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特色,着力培育发展街头艺术表演,满足市民和游客文化需求,进一步丰富文旅新业态,助力打造沉浸式文旅目的地。(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薛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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