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1月20日,洛阳交警部门曝光了近期查获的酒醉驾案例。

11月20日,洛阳交警部门曝光了近期查获的酒醉驾案例。近期,交警部门会采取定点执法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11月15日20时50分,张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偃师区堤顶路时,被偃师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他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9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偃师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11月15日20时51分,常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偃师区堤顶路时,被偃师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常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偃师交警大队依法对常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11月17日21时30分,李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偃师区堤顶路时,被偃师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李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0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偃师交警大队将依法对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的处罚。

案例四:

11月17日21时35分,杨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偃师区堤顶路时,被偃师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杨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6毫克。此外,杨某某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偃师交警大队依法对杨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3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刘成伟)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