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洛阳市偃师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12月9日,洛阳市偃师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相关资料图)
决定任命:
李世伟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吉向辉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建华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晓峰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林业局局长;
庞韶璞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桂稳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宋国平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武勋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世伟同志洛阳市偃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张旭伟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建华同志洛阳市偃师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李召煊同志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庞韶璞同志洛阳市偃师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高晓伟同志洛阳市偃师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岳志成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