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31日从瀍河区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瀍河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瀍河区出台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项措施。
记者31日从瀍河区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瀍河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瀍河区出台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项措施。
其中,为吸引人才到瀍河创业就业安居,个人新购房产享受优惠——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在瀍河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非零税率购房发票,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非瀍河户籍人士、本区无房居民在瀍河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非零税率购房发票,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1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在辖区楼盘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人其直系子女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享受房屋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待遇。同时提供用工岗位,帮助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优先就业。
积极探索推行房票安置。从严控制新建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中征迁安置项目,逐步推行房票安置制度。被征收人在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凭征收主体出具的房票抵扣房款,房地产企业凭房票与征收主体结算。引导房地产企业对实行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团购的给予适当优惠。
另外,瀍河区还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区住建、金融、税务、教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将行业相关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常态化开展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和新增购房贷款的合理需求,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对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企业发放施工贷款,降低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烂尾风险。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贷款还款计划的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延期还款、设定还款宽限期等,为房企和群众纾困解难。
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房地产项目周边道路、游园、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和提升改造,提升项目周边整体形象;加大房地产项目周边学校、幼儿园、医院、市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引入名校、名师、名医、名店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瀍河区入学、就医、购物环境,提升商品房品质,促进商品房销售。(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王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