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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洛阳都出台实施了哪些措施?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洛阳都出台实施了哪些措施?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回复:近年来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政策频出,推动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增,群众对新能源充电桩需求扩大,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施工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一、我市规划部门对新建住宅小区报批阶段,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均有要求,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必须配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充电设施或预留相应的接口,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要求,推动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落地。

二、2020年,我中心拟定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征询意见,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既有住宅地下车库设计之初,未考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需要,电力载荷、防火标准也是按原标准施工建设的。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防火标准更高,必须经过大规模改造才能达到防火标准要求,资金缺口巨大。二是地下车位均为业主购买,如果分区改造业主意见难以协调,致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草案)难以出台。

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考虑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在城市公共场所配建了一批新能源充电桩,在不具备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小区周边,利用有限空间增加新能源充电桩,满足周边群众的充电需要。

四、目前,我市在既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主要依据《河南省既有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办法(试行)》(豫建行规〔2020〕6号)第十条第三款“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可直接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也可通过物业企业或管理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并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无需办理投资备案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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