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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布一批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典型案例。

近日,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布一批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典型案例。在其中的一起案例中,巡游出租车司机因对乘车的外地游客态度恶劣受到处罚。这与很多人印象中“无证经营”“不打表”“绕路”“异地营运”等出租车违法违规“常见病”相比,更加引人关注。

司机说话不好听、服务态度不好也是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的,出租汽车是城市的文明窗口、从业者的文明素质对城市形象很重要。《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此都有相关处罚规定。

案例

2023年2月6日上午,栾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无意间在抖音平台看到外地游客发布的一条视频,这名游客投诉栾川县一名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说话态度恶劣。

执法人员随即对此事展开调查,最终核实了解到,被投诉者是栾川县某出租车有限公司巡游出租车驾驶员马某卫。今年2月5日晚,马某卫在滴滴平台接单后,送2名游客到伏牛山滑雪场。到达目的地后,乘客因故没有及时付车费,马某卫索要车费时说话尖酸刻薄、态度蛮横,并带有侮辱性语言。

普法

马某卫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的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有该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认定马某卫属于轻微违法,决定给予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说,这是一起由于出租车驾驶员话语尖酸、服务态度不好而导致乘车人进行投诉的典型案例,驾驶员的不文明行为影响了城市形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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