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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鉴于可转债价格与正股的联动性,为防范可转债偏离正股炒作,《实施细则》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匹配交易首日实行+57.3%和-43.3%的涨跌幅,次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同时,为防止上市后的首个交易日可转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明确上市首日继续采用盘中临时停牌和“价格笼子”机制。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设置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和涨跌幅限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首日,保留现行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及20%、30%两档盘中临停机制安排,同时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发行价的157.3%至56.7%之间。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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