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北京2022年冬奥会正火热进行,憨态可掬的吉祥物“冰墩墩”一时间也冲上顶流,多地呈现“一墩难求”的情况。我市有关专家和律师提醒:“冰墩墩”热度可别随意蹭,部分商家举动或将涉嫌侵权。
眼下,北京2022年冬奥会正火热进行,憨态可掬的吉祥物“冰墩墩”一时间也冲上顶流,多地呈现“一墩难求”的情况。我市有关专家和律师提醒:“冰墩墩”热度可别随意蹭,部分商家举动或将涉嫌侵权。
雪人“冰墩墩”、漫画手绘“冰墩墩”、面塑“冰墩墩”、“冰墩墩”汤圆、剪纸“冰墩墩”、糖人“冰墩墩”……近日,“冰墩墩”等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供不应求,不少市民开始自己动手力争实现“冰墩墩”自由,但也有个别商家欲将热点变“商机”,例如制作“冰墩墩”面塑、冰淇淋或蛋糕等,进行线上或线下售卖。
市面销售的面塑“冰墩墩”“‘冰墩墩’‘雪容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的‘奥林匹克相关资产’。”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张晓龙说,北京冬奥会组委会已经对此次冬奥会的吉祥物进行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除了涉及到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之外,还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保护,可以说是非常完备。花式制作“冰墩墩”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词在于是否为“商业性质的使用”。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丹介绍,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同样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或自制手工艺品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但若恶意篡改‘冰墩墩’‘雪融融’的卡通形象、传播包括营利使用等行为,则构成侵权行为。生产销售伪造的‘冰墩墩’可能涉嫌消费者欺诈;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引起纠纷的,可能面临民事诉讼或者行政处罚。”余丹提醒。
同时,记者了解到,为护航北京冬奥会,1月29日至3月11日,洛阳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保护涉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市民如发现涉及侵犯冬奥会相关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线索,可以拨打24小时热线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谢娜娜 文/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