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一男子携带鞭炮乘高铁,想带至郑州跟女友燃放,还有一男子携带近千响砸炮乘车,他们双双被铁路民警拦下,不仅没收了其物品,还被罚了款。
14日,一男子携带鞭炮乘高铁,想带至郑州跟女友燃放,还有一男子携带近千响砸炮乘车,他们双双被铁路民警拦下,不仅没收了其物品,还被罚了款。
当天中午,洛阳铁路公安处洛阳龙门站派出所民警高坤在2楼进站口处执勤,突然接到安检人员求助称,检查到有旅客携带可疑物品。他询问得知,被拦下的是20多岁的男子王某。当时,安检人员在对王某进行手检时,从其口袋搜到一个白色袋子,打开发现里面装着一挂鞭炮和十几包小摔炮。“鞭炮近1米长,经清点有180响。”高坤说,他们调查了解,王某在郑州上大学,鞭炮是其从家里带来的,想带去郑州跟女友一起燃放。
高坤告知王某鞭炮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带上列车,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最终,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民警以非法携带危险物质(烟花爆竹)对王某罚款200元、没收其鞭炮。
当日上午,高坤的同事赵兴奎查处了一起类似案件。当时,男子张某带着行李包过安检时被拦下,安检人员在其包内搜出一把砸炮枪和14板砸炮(共992响),随即通知赵兴奎。随后,民警对张某罚款200元,没收其非法携带的砸炮。(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魏巍 通讯员 侯家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