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下发《关于大力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转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重点培育、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各类实体经济做大做强。
近日,洛阳市下发《关于大力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转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重点培育、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各类实体经济做大做强。
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转新”,对全市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洛阳市将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原则,在不增加转型主体负担前提下,鼓励有一定规模资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简称“小升规”),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简称“规改股”),支持优质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简称“股上市”),推动有科技研发能力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简称“企转新”)。
《意见》指出,今年,洛阳市将争取实现“个转企”1000户、“小升规”600家、“规改股”10家、“股上市”2至3家、“企转新”150家,“四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500家。到2025年,力争累计实现“个转企”4000户,“小升规”2400家,“规改股”40家,“股上市”26家、上市企业实现县区全覆盖,“企转新”700家,“四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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