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31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规范矿山企业“晨会”制度,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烟台牟平区应急局将矿山企业“晨会”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定期调度、不定时抽查,并通过监控回放查看的方式,确保“晨会”制度落到实处。
目前,牟平辖区内已复工复建复产6座矿山,3座尾矿库,有通风排水作业活动4座,全部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以及各自实际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各矿山企业通过在每班正式开工前召开“班前会”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安排,布置当班工作任务;根据当日生产任务,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针对临时性工作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熟知措施内容;同时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上岗人员身体、心理和情绪状态,排查不适宜下井人员,对排查出的不适宜下井人员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
矿山企业“晨会”制度的实行,对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企业职工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牟平区应急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对矿山企业“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矿山企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