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22日讯(记者 卢伟霞 实习生 柳一凡 通讯员 于俊洋) 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因地制宜,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办法,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推进省、市、区示范社“三级联创”机制,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2021年以来,烟台开发区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审会,通过镇街初审、区级评审、公开公示等环节,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入选区级示范社,并颁发牌匾及荣誉证书;深入基层调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指导,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指导建立健全公开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和外出参观等活动,提高管理能力;邀请专家顾问团,开展“一对一”“多对一”技术帮扶指导,指导科学种植,助力合作社增产增收;依托涉农整合资金,持续发力,注重实效,持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
烟台开发区现已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家,其中省级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2家,区级示范社4家。通过示范社评定、典型引路的示范带头作用,择优培育一批规范管理好、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下一步,烟台开发区将围绕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聚焦破解融资“难、贵、烦”问题,持续强化财政奖补、金融支撑作用,促进示范社提质增效,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