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启动地方性法规大规模集中执法检查,旨在促进政府部门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蚌埠市已制定包括1部程序法、12部实体法在内的13部地方性法规,涵盖电梯管理、犬只管理、垃圾分类等城市管理各方面。除去年已经检查过的《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今年5月初刚实施的《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外,其他10部实体法规全部纳入此次检查范围。检查对象为市县区政府和法规实施相关部门及单位,检查内容主要针对法规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法定职责履行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法规执行效果等。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执法检查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检查组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关键性和重点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促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则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检查见真效。(作者: 孙言梅 通讯员 靳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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