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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洛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用于门诊看病报销,也可以让父母和妻子儿女共用了!在职职工一年最多报销1500元,退休职工一年最多报销2000元!
7月1日起,洛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用于门诊看病报销,也可以让父母和妻子儿女共用了!在职职工一年最多报销1500元,退休职工一年最多报销2000元!20日,记者获悉,7月1日起,洛阳市将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记者专访洛阳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为您带来权威解读。
问:什么是“门诊共济”?适用哪些人群?
答:通俗来说,“门诊共济”包含了两层含义。
一是基金统筹共济。即将实施的“门诊共济”,最重要的改变就是发挥统筹基金的共济作用,对参保职工在定点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使门诊的就医患者也能享受到报销待遇。
二是个人账户共济。实施“门诊共济”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由配偶、子女、父母共济使用,提高了个人账户使用效率。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还将迎来一项重要变化,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费用,除了可门诊报销和到定点医药机构买药、医疗器械等,还可用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个人缴费等。
洛阳市辖区内正常参保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均在门诊共济保障范围内。此次调整,还将高血压、糖尿病等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可以说,实行门诊共济后,单位和个人无须新增缴费,在现有条件下盘活沉积的个人账户资金,也提高参保人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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