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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3日上午,由洛阳市创建办、洛阳市文明办、洛阳日报社联合举办的“文明洛阳大家谈和谐社会面对面”访谈活动在西工区上阳宫文化园举行。

自觉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3日上午,由洛阳市创建办、洛阳市文明办、洛阳日报社联合举办的“文明洛阳大家谈和谐社会面对面”访谈活动在西工区上阳宫文化园举行。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市民代表、社区工作者等,共同讨论“文明养犬不扰民”这个话题。

“我市依法文明养犬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洛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党委委员、副政委、二级高级警长李秀森说,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养犬的市民不断增多,一些不文明的养犬现象也随之出现,比如遛犬不牵绳、犬只便溺不及时清理等。针对不文明养犬现象,我市公安机关通过设置涉犬投诉平台、实施“警民联动”共治共享等措施,坚持集中整治和常态化查处相结合,调动广大养犬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共创美好、和谐、幸福的家园。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公园科工作人员王月飞说,按照《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禁止携带犬只入园。在各公园主要进出口,设置有禁止携犬入园温馨提示牌,提醒游客文明游园,同时在官方媒体账号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养犬、规范游园行为,安排安保人员在园区内不定时巡逻等。发现违规携犬入园现象,工作人员一般会以劝说、劝离、批评教育为主,进行制止,对于不听劝告的游客,公园将暂扣违犬,对违规人员进行宣讲,在其承认错误后放行。

洛阳市政协委员赵兵建议,应落实好“业主文明养犬公约”,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强化宣传齐抓共管,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让群众自觉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增强和提高养犬群众的自律性,为做好文明养犬工作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文明养犬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河南昌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晓丽说,应做到依法依规养犬、文明养犬、健康养犬、卫生养犬四个方面。根据我国《民法典》《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条例》以及我市的《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等,合法养犬要做到为自己的爱犬依法办理养犬证,为爱犬打狂犬疫苗、不饲养烈性犬、不遗弃或者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等,养犬群众应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文明养犬要以身作则,宣传城市文明。”洛阳市民代表刘嘉乐说,文明养犬要按照管理要求注射疫苗、驱虫等办理好犬证。在早晚牵绳遛狗时注意时间段,防止犬吠影响他人休息,并随身携带清理犬排泄物的工具,保持环境卫生。在外出遛狗时主动远离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宠物伤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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