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市民来电,或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发帖咨询今年冬天供热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等问题。10月31日,记者对我市各供热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整理。
近日,有不少市民来电,或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发帖咨询今年冬天供热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等问题。10月31日,记者对我市各供热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整理。
依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今冬我市城市区的供热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0时至2023年3月15日24时,共121天。如遇异常低温情况,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相关资料图)
目前,我市城市区供热计分方式分为分户计量和按面积两种。根据洛阳发改委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1.分户计量用户
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热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 ×用热量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天)×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
2.按面积用热用户
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天)×0.18×面积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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