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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你们帮我要回赔偿金,我还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咋过!”近日,偃师区顾县镇的齐某为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了一面锦旗,感谢该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的三次援助,帮他拿到42万余元赔偿金。
“要不是你们帮我要回赔偿金,我还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咋过!”近日,偃师区顾县镇的齐某为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了一面锦旗,感谢该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的三次援助,帮他拿到42万余元赔偿金。
2020年3月13日,齐某在顾县镇被一辆汽车撞倒,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齐某无责任。虽然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但肇事司机拒绝赔偿。齐某脱离危险后,花费了10万余元的医疗费。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齐某委托妻子到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援助中心受理齐某的申请后,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杨桃利代理该案。
援助律师杨桃利见了齐某的妻子,因齐某尚未出院,还需继续治疗,肇事司机、某保险公司均不垫付医疗费。据此,援助律师代理齐某向偃师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和某保险公司先行支付齐某已支付的10万余元医疗费,后期费用待他出院后确定。经法院审理,齐某胜诉,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支付齐某医疗费等共计21万余元。
此后,由于齐某因伤致残,未完全治愈,需要二次手术。然而,某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拒绝赔偿残疾赔偿金和二次手术费用,齐某又先后两次求助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伸出援助之手,分别于2021年10月和2022年9月指派杨桃利代理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齐某这两次均胜诉,分别获得了18万元残疾赔偿金和3.83万元二次手术费用。
目前,最后一笔赔偿金已交到了齐某手中。(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马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