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新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缴纳?办理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新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缴纳?办理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回复:根据《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7号)规定:商品房、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的业主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多层房屋45元每平方米,小高层房屋78元每平方米,高层房屋90元每平方米。
缴纳维修资金时应携带购房合同原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若面积有误差,还需提交补充协议原件办理交存手续。
办理维修资金交存地址:1.洛阳市市民之家一楼维修资金窗口;2.高新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综合服务大厅维修资金窗口。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查看原贴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