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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公积金贴息贷款是否能置换转回组合贷?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公积金贴息贷款是否能置换转回组合贷?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贴息贷款本质上与组合贷款同属一种贷款形式,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利率仍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商贷与公贷的利率息差由公积金中心向商业银行补贴。按照洛阳市贴息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公积金中心连续 3 个月个贷率低于 85%(含)以下时停止办理贴息贷款业务,并视资金实际情况,有计划的将贴息贷款余额置换转回为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现状还不具备将贴息贷款余额置换转回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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