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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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考试中心发布
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政策及相关问题解答
一起来看看!
1.关于今年的初中入学基本政策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入学,实行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体制。免试: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就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中明确指出“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所以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直线最近。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初中入学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依据房产和户籍进行安排。
2.关于今年中心城区初中学区调整和小升初生源分流统筹安排入学情况
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实际情况,今年中心城区的初中学区不作调整。同时,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要妥善做好分流工作,即当学校学位容量有限时将进行统筹安排,确保适龄少年儿童相对就近入学。比如,今年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学区范围内初一生源增长至近900人、需开设18个教学班,但根据该校现有实际办学规模,今年仅能提供12个教学班的学位和师资,生源数量大大超出学位容量,无法全部接收。因此,今年在不调整该校学区的基础上,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将生源统筹分流至九江八里湖外国语学校、八里湖新区兴城学校,以保障学区内所有学生均能顺利入学。
3.关于随迁子女初中入学政策
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随迁子女享有依法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来浔人员随迁子女指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居住证、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居住证、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外来流动人员在办理居住证后,其随迁子女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居住证登记的家庭实际住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4.关于新建成的初中学校学区如何划定
答:新建成的初中学校,实行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体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生源数量与分布、学校布局与规模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如不具备学区划分条件的,根据周边学校学位容量,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5.关于新落成楼盘业主子女初中入学问题
答:九江市中心城区新落成的楼盘业主子女,原则上按照原址所在的初中学区范围入学。如原址没有学区范围或存在多个学区范围交叉情况的,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及周边学校学位容量统筹安排入学。
6.关于中心城区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工作进展情况
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到我市中心城区就读的生源越来越多。为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让每个适龄少年儿童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近年来,我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全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力度,大力实施教育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期盼。比如,今年,市教育局直属优质教育资源学校——九江市八里湖双峰小学和九江八里湖外国语学校已建成并于9月1日正式开学,可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二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教师招聘选聘力度,强化教师培养培训,特别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有效促进了校际之间师资优质均衡配置。三是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采取“名校+分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模式,着力将中心城区新建学校在最短时间内打造成为优质学校,扩充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已建成市双峰小学、九江小学、九江外国语学校、市十一中等9个教育集团,优质资源辐射带动效果良好。四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实行优质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至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从招生政策上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