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洛阳市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可有俩男子往枪口上撞,在外边燃放烟花惊扰到周边居民休息,被拍视频发到网上,民警按图索骥找到俩人,每人各领一张“罚单”。

眼下,洛阳市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可有俩男子往枪口上撞,在外边燃放烟花惊扰到周边居民休息,被拍视频发到网上,民警按图索骥找到俩人,每人各领一张“罚单”。

13日上午,洛龙公安分局龙门派出所所长白彦欣接到上级移交的一起案件,称有人在本辖区燃放烟花,被人拍了视频发到网上投诉。他跟同事王政斌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分析,只能判断大致位置,即在伊洛路和广利街交叉口附近,具体是谁放的不清楚。他们赶到附近,经询问周边的环卫工,确定了燃放烟花的确切地点。随后,他们调取周边监控,监控显示,12日晚上将近11点,两辆汽车停在事发地,从车上下来几个人,放完烟花后又驾车离开。他们根据车牌号,锁定燃放烟花的是任某和刘某。

14日,王政斌将任某、刘某传唤至派出所,俩人承认燃放烟花的事实,并表达歉意。原来,俩人长期在外地工作,对我市禁放规定缺乏足够了解。事发当晚,任某等人喝了些酒后,想着家里还剩3件前几年购买的烟花,就没考虑那么多,带着孩子们出去燃放高兴一下,没想到违反了相关规定。

鉴于俩人主动到案且认错态度良好,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对俩人各罚款100元。(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魏巍 通讯员 刘红玲 方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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