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时——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2月中旬,洛阳已出动执法人员3204人次,发现21家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存在问题,给予责令改正9家,立案9家(已结案3起),其余按照程序正在依法办理。
洛阳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时——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2月中旬,洛阳已出动执法人员3204人次,发现21家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存在问题,给予责令改正9家,立案9家(已结案3起),其余按照程序正在依法办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管理工作的要求,2021年12月起,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电动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全市相关生产企业、销售门店等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经排查,目前洛阳共有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生产企业15家,其中偃师区11家、洛龙区1家、高新区2家、孟津区1家,销售商户937家。
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逐户张贴政策告诫书,明确法律规定和违法责任追究情形,并与其签订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经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营活动中不伪造、变造、冒用认证证书,不篡改车速、蓄电池、车辆结构等关键零部件;保证经营低速电动四轮车符合明示标准,在经营活动中不虚假宣传,不欺骗、误导消费者。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按照统一部署,继续全面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生产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明示标准的低速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生产销售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文/图 通讯员 刘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