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目前有120万归侨侨眷,205万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近年来,检察机关主动履行职能,维护海内外华侨华人合法利益,2018年以来共办理涉侨案件74件,推出联侨、安侨、护侨、亲侨系列措施,服务保障侨胞侨商企业发展。如温州市检察院在“一带一路”沿线设立“海外检侨联络站”,帮助华侨华人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青田县检察院建立8处检察机关海外联络站,集中协调解决侨胞投资难题和纠纷矛盾化解。
根据《意见》,省检察院将明确专门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总结涉侨检察工作,在青田、文成等侨乡设立示范点,逐步推广成熟经验。同时,我省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对侨工作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工作通报、挂牌督办、案件会商等机制。各级检察院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可听取当地归国华侨联合会意见;开展逮捕必要性审查、起诉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涉侨公益保护公开听证等工作时,可邀请当地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人员参加。
对涉侨案件办理,省检察院将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矛调中心检察窗口建立涉侨申诉绿色检务通道,集成办理侨胞侨眷侨企的法律咨询、信访和控告申诉,依法快速受理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海归人员的法律诉求。
为助力社会治理,《意见》还要求建立纠纷调解、司法服务保障、协同创新、法治宣传等机制,按照“诉源治理”整体安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借助各类涉侨矛盾化解渠道和发挥海外侨团、海外联络员纽带作用,促进矛盾多元化解,并以“数字检察”“浙侨通”等数字化平台为依托,协同有关部门创新涉侨服务内涵,优化服务能力水平。(记者钱祎通讯员阮家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