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洛阳市委改革办获悉,近日洛阳出台《关于放权赋能激发镇域发展活力的意见》(下称《意见》),通过深入推进放权赋能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推动事权下放、资源下沉、保障下倾,有效激发镇域发展活力,不断做大做强镇域经济。
记者24日从洛阳市委改革办获悉,近日洛阳出台《关于放权赋能激发镇域发展活力的意见》(下称《意见》),通过深入推进放权赋能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推动事权下放、资源下沉、保障下倾,有效激发镇域发展活力,不断做大做强镇域经济。
《意见》共确定4个方面重点任务:
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方面,支持县区结合实际,根据所辖乡镇(街道)的发展需求和承接能力,统筹推进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承接、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划分机制,厘清县区和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科学规范属地管理。
在推动乡镇(街道)体制机制重塑性改革方面,要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人员编制下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在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方面,要厘清县区与乡镇(街道)财权事权关系、完善财税激励机制、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现金往来调度,进一步扩大乡镇(街道)财政自主权,着力破解镇域权力与责任不对等、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等难题,充分激发基层发展活力。
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组织建立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上,推动首批试点集镇建立联合党组织,鼓励地缘相邻、主业相近的乡村以“党建联盟+合作社”形式共享资源、抱团发展。严格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补贴政策,推动乡镇(街道)薪酬改革,探索建立差异化分配机制。
《意见》还提出,要坚持先行先试,全市选取111个基础较为扎实的乡镇(街道)先行先试。同时,洛阳将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放权赋能取得实效。
洛阳市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助于推动乡镇(街道)进行体制机制重塑性改革,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科学务实的用编用人制度、权责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执行主体地位,提升乡镇(街道)治理效能与服务水平,激励镇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洛阳现代化建设不断注入动力活力。(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孙小蕊 通讯员 尤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