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实施。届时,市民在办理驾管业务时,将享受多项新便利。

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实施。届时,市民在办理驾管业务时,将享受多项新便利。

便利一: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新规实施后,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不用再提交居住证明。

便利二: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新规实施后,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在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便利三: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

新规实施后,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的,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驾驶人,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便利四: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新规实施后,将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地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此外,根据公安部新规,交警部门正积极推行申请资料、档案电子化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将来,车驾管业务可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交警部门将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在办理业务时将可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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