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获悉,即日起,两项免税、退税政策正式实施,将惠及洛阳众多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及时申报。

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获悉,即日起,两项免税、退税政策正式实施,将惠及洛阳众多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及时申报。

【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受益群体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自今年4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办理流程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时无需进行减免税备案,可直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

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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