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20日讯 为深化青岛“人才特区”建设,加快人才集聚,近日,青岛高新区出台《青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进一步推动“人才特区”建设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围绕四大着力点,覆盖了区内的各类、各层次的人才和用人主体,高度集成、精准施策,向海内外人才抛出“橄榄枝”,提升政策引才竞争力,持续提升区域人才发展生态,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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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高端智力支撑,冲出招才引智“加速度”
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根本,是第一资源。《政策》采取各项积极措施,立足人才切身需求,分别对高端人才、顶尖人才、国家省市重点人才以及柔性引进人才四个方面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政策激励,使各类人才在一目了然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的同时,以人才引进促项目落地、加快技术创新、促产业培育和升级,实现优势叠加,赋能区域与人才联动发展。
《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带项目、技术、科研成果参评青岛“人才特区”,特别优秀的、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可给予最高1亿元资金支持。强化自主培养和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支持,每人给予66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聘任制院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此外,对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岛市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均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于柔性引进的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经认定,连续三年按照人才在高新区劳动报酬的30%给予奖励。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高新区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产业领域企业柔性使用人才,对于产学研合作等方式聘请的正教授及以上的专家顾问,经认定,也将给予相应奖励。
加强产才融合发展,搭建聚才释能“强磁场”
产才融合是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落实“人才+项目”双向驱动,可实现创新创业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加速集聚。青岛高新区围绕“1+2+1”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头部企业+高端人才”科技攻关双核驱动发展模式,实现“以产引才,以才促产”融合发展。《政策》分别对项目领办人、企业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留学人才等给予政策支持。
《政策》明确,对促进产业配套完善、补齐产业链“断点”的新落地项目领办人,以及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百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上市及拟上市企业、青岛市“链主”企业等企业领军人才,均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于在技能大赛获奖的高技能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其获奖级别与职称级别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与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全市首创对成功申报国家级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于首次来高新区工作或创业、落户并缴纳社保的留学回国人员,按照4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坚持引进培育结合,构筑惠才育才“新高地”
为做好人才的引进、培育与使用工作,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和创新人才集聚,青岛高新区转变思路,从源头着手,鼓励人才平台、培育单位、引才中介、企业及创业园区齐发力,通过精准的政策引导,在为人才提供事业上帮助的同时,为人才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
《政策》指出,对于新获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平台的用人单位,以及其他高端人才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奖励,或视引才成效,一次或按年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自主培养以及介绍引进优秀人才或团队的用人单位、园区、中介机构和个人,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与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鼓励区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及配套奖励。此外,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支持,除按级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外,还按年引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个数发放工作补贴。
落实贴心安心服务,深耕留才强区“生态圈”
以优惠政策吸引人才,用优质服务留住人才。多年来,青岛高新区坚持将“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作为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的重点领域,着力打造“无事不扰、有事立办”的人才服务模式。紧贴人才需求,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分别在人才引进、人才生活、子女入学、人才医疗、外籍人才居留、人才联系服务、“一事一议”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政策》明确,为方便人才应聘,创新提出7天内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免费职介、政策代办、创业赋能等服务,应聘后实现就业的,按照每人最高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同时,鼓励高校与头部企业组织“冠名班”“定向班”,每生给予1000元补助。对于毕业三年内高校毕业生,在享受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发放最高5000元/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实行租赁型与产权型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措施,供人才购买或租赁住房。建立区内高层次人才子女基础教育学位“蓄水池”,对高层次人才提供各类优质医疗服务。此外,企业可免费通过园区线上、线下平台及活动进行引才。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各类活动,丰富人才的工作生活等。(丛兰 刘文研 胡建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