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瀍河回族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瀍河回族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瀍河回族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1月17日瀍河回族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资料图片)
决定任命:
张宏超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清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审计局局长;
王凡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杜冬霞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高艳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何清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李红霞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马玲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谢京涛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
王淑娜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俊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冀翠红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郭赟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孔佩佩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潘飞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余婧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根虎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郝英英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任命:
张红坤、马静民、莫利芝、高社霞、张玮、宋建楠、张会乾、潘云芝、刘赵霞、段海玲、李全伟、马倩倩、张帅、马丽娅、马玉娇、南杉松、姜瑞华、金胜利、刘雨鹭、王重亮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