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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城市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着力做好危险房屋整治工作,其中教育、医疗、养老和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将进行重点排查。

日前,我市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城市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着力做好危险房屋整治工作,其中教育、医疗、养老和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将进行重点排查。

按照要求,我市将开展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四类房屋——

已出现墙体开裂、基础下沉、屋面变形、木屋架腐朽、混凝土酥裂、钢结构严重锈蚀等危险征兆的房屋。

建筑年代较久、超过正常设计使用年限、建设标准较低、结构整体性较差、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房屋。

教育设施、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

未经批准或许可变更房屋用途和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装修拆改结构、随意增加楼面荷载、随意进行加(夹)层改造的房屋;尚未完成整治的C级或D级危险房屋等。

下一步,对鉴定后确认的危险房屋,各城市区将建立问题台账,并跟踪监管。我市还将加快推进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房屋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进实行房屋“全寿命”周期管理模式,系统掌握房屋安全运行“健康”状况,为常态化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吕百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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