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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报》,决定授予栾川县等7个县区、新安县石寺镇等10个乡镇、嵩县何村乡桥头村等100个行政村全市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报》,决定授予栾川县等7个县区、新安县石寺镇等10个乡镇、嵩县何村乡桥头村等100个行政村全市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此次表彰中,栾川县、洛龙区、宜阳县、伊滨区、孟津区、新安县、嵩县获评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区,新安县石寺镇、伊川县吕店镇、宜阳县柳泉镇、汝阳县城关镇、洛宁县城郊乡、栾川县石庙镇、嵩县饭坡镇、偃师区高龙镇、孟津区送庄镇、伊滨区寇店镇获评人居环境整治先进乡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全市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坚持高位推动,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一大批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涌现出一批整治成效显著的美丽宜居示范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持续提升。(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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