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规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和收储工作在深圳拉开了帷幕。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工作,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近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印发《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今后,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筹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相关资料图)

围绕产业集聚区、轨道交通站点筹集保租房

指引提出,紧密围绕“20+20”产业集聚区、轨道交通站点、20大重点片区和市、区中心片区,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指引规定,由市级住房主管部门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相关政策和计划,监督、指导区住房主管部门、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开展筹集活动。区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工作。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自行开展或者经区住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工作。

元芬村色彩明艳的改造房源

元芬村改造后,配备齐全

社会存量房屋可以筹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指引,住宅、商务公寓、产业园区配套宿舍、城中村房屋可以筹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以及其他社会存量房屋也可筹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社会存量房屋应当符合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以及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规定的条件。

在筹集方式上,指引提出,住房主管部门、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社会存量房屋或者购买市场商品房等形式收储房源。通过租赁或者合作经营收储房源,属于城中村房屋的,房源收储合同或者委托运营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十年;属于产权明晰的社会存量房屋,房源收储合同或者委托运营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六年。

社会存量房屋筹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包括以下方式:将产权明晰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已经规模化租赁改造的城中村房屋或者将城中村房屋通过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住宅、商务公寓、产业园区配套宿舍以及其他产权明晰的居住存量房屋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享受区政府租房补租的对象所承租的社会存量房屋,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定的,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深圳今年将建设筹集16万套保租房 租金低至市价6折

为让新市民、青年人在深圳安好家,今年2月,深圳将“十四五”规划期间,将建设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原目标54万套(间)调整为不少于74万套(间),增加的20万套(间)均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8.5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16万套。保租房租金方面,最低可至市价6折。

2023年是保租房建设非常重要的一年,按计划,今年将建设筹集16万套。记者走访发现,深圳目前有大量的保租房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此外,多家知名长租公寓房源纳入保租房范畴,成为社会性房源。 

租金低、配套全面,是保障性住房的普遍共性,而保障深圳青年和新市民租住品质方面,深圳城中村住房改造也获得广泛认可。

今年2月28日,深圳市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行动在龙华区元芬新村启动。存量城中村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同样成为深圳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主渠道之一。

采写:南都记者陈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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