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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新闻网讯(宣简 杨仁毅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吕安琳)记者日前从九江经开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拒不归还货款、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徐某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据了解,徐某于2020年9月入职我市一家纸业有限公司,担任销售岗位,在工作期间,徐某私自收取客户货款2万元,并且拒不归还公司。该公司于2022年向九江经开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面对劳动仲裁裁决书,徐某仍推脱拒不归还货款,该公司遂诉至九江经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徐某却以在外地为由,拒绝与法院沟通。法院对其开展财产调查,经查询发现其名下财产有2辆车,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九江经开区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官提醒,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面临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限制贷款,不仅对本人影响极大,还会影响其子女的择校、参军、就业等,生活也将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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