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洛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为我市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我市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2月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洛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为我市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我市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本次出台的《行动方案》围绕创新引领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共出台了27条有针对性的服务保障举措。
在服务和保障创新引领发展方面,明确提出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突出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结合我市地域文化特点,有效保护和培育特色老字号品牌、驰名商标等,服务品牌强市建设,着力推动考古文博、演艺娱乐、动漫产业、数字文旅等IP转化,突出对“盛世隋唐”“洛阳牡丹”“东方博物馆之都”等文旅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培育知名文创品牌。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提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着力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动方案》,洛阳中院还将紧扣“三清两建”专项行动,着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大力推进调解平台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工作,推动构建纵向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基层党组织等,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同时,推进人民法庭深入参与社会治理,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在诉讼多发区域、偏远乡镇设诉讼服务站(点),加强与综治中心、村(社区)等对接,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为增加高品质诉讼服务供给,以优质司法惠民生促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进驻市民之家,全面落实诉讼服务“一站、一网、一号、一次”通办要求,升级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完善12368热线实质性办事功能,构建多层次网上诉讼服务体系,便利群众诉讼;大力推广“绿标签”制度,对营商环境案件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于确有困难的市场主体,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
发布会上,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宝表示,本次《行动方案》的出台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激发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洛阳中院将紧紧围绕方案内容,持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重振洛阳辉煌赋能加力。(洛报融媒·洛阳网见习记者 刘雪琦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