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市开展了一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全市30余名公安民警旁听了庭审。
《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
●我市将强化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把行政和解贯穿于行政应诉工作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规范行政应诉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出庭应诉,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通过旁听庭审常态化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我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数据显示
●2021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134起(含上期结转案件)
●市政府本级行政诉讼案件败诉5起,败诉率为3.7%,相比2020年败诉率16.6%降低了12.9个百分点
前不久,我市开展了一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全市30余名公安民警旁听了庭审。
这是一起当事人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有异议的案件。跟随庭审节奏,旁听民警通过观摩庭审环节,对行政诉讼程序、司法审判要点有了更加直观、明晰的了解,加深了对执法中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的认识。
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我市各地各部门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高度重视、系统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此外,我市还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并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增强出庭应诉能力,让其既出庭又出声,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行政机关对法律和行政相对人的尊重,有助于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树立依法行政良好形象,又有助于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不断推动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化、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情况、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进行重点考核,以刚性的制度进行约束,促使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尚剑玲 韩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