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兴洛湖公园香山路与兴洛西街交叉口东南角开设了一家青年音乐餐吧,在公园里搞经营,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兴洛湖公园香山路与兴洛西街交叉口东南角开设了一家青年音乐餐吧,在公园里搞经营,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对此,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回复:兴洛湖公园位于商业、居住聚集区,是一个集园林景观、运动健身、应急避险、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园,也是广大游客和市民休闲、游览、健身、娱乐的一处重要场所。为市民游客提供舒适优美的游园环境,一直是我局工作的目标与追求。《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中的3.2.2款明确“综合公园应设置游览、休闲、健身、儿童游戏、运动、科普等多种设施”;《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第十条中规定:“公园和广场应当根据规划设计,适当配建游乐健身器材、活动场地、码头等游憩设施”。《洛阳市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中提出:“在城市公园、游园内设置主题亲子乐园,开辟户外运动专区”。兴洛湖公园也将助力我市青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完善公园服务功能,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游客。
2021年,我局为落实洛阳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结合兴洛湖公园位于商业、居住聚集区,集园林景观、运动健身、应急避险、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园特点,我局通过多方论证、选址、公开招商等程序,引进了兴洛湖公园青年音乐餐厅项目,丰富市民的休闲娱乐活动,满足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需要,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所有收入均上交市财政专户。 兴洛湖公园通过不断地提升改造,不仅美化了园区环境、丰富了游园内容、完善了服务功能,也更好地满足了老、中、青、少、幼不同年龄段人群的休憩、游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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