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其中包含全面落实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措施》要求,要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

要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桂惠贷”贴息政策帮助旅游业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对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要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予以信贷支持。(李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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