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昨日发布公告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0年4月起,持续开展对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集中清理工作,请涉及单位协助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转移、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昨日发布公告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0年4月起,持续开展对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集中清理工作,请涉及单位协助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转移、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

关于持续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自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接续。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0年4月起,持续开展对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集中清理工作,请涉及单位协助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转移、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封存原因为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满半年以上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或转移业务。

(二)职工离退休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清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或离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洛阳公积金提取”“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网上渠道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窗口办理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提取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延伸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离退休的,提取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延伸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死亡职工的身份证原件、职工的死亡证明及公证的继承协议或公证的遗嘱等原件(注:详细可参照“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服务指南”),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延伸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三、其他事项

(一)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职工的长期封存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进行核实,符合转移、销户提取条件的,应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

(二)个人封存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登记有误或不完善的,需职工所在单位出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完善身份证件信息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销户提取。

(三)存在一人多户的个人封存账户,需职工所在单位确认职工账户信息并按要求出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协助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或转移业务。

(四)职工申请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单位经办人应先在本单位内核查是否存在重名现象,如有重名或存在一人多户现象的,应核实后办理;无法核实的,应记录在案暂缓办理。

(五)单位已不存在的,职工可凭工作证、失业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证明等任一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证明与单位存在缴存关系)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予以办理。

(六)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自然担保且该贷款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及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七)提取申请人所持本人银行卡应为本市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洛阳银行和中原银行的任一银行Ⅰ类储蓄卡。

(八)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且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的,本人可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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