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

 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302,747.72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503,442.79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4,747,510.2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7,546,815.16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

 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为了回报股东,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

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

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

重大差异。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

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

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项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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