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洛阳市司法局获悉,洛阳市将在今年10月底前初步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日,记者从洛阳市司法局获悉,洛阳市将在今年10月底前初步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据悉,洛阳市将探索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立体多维执法协调监督模式,打造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标准化、依据法定化、方式程序化、手段信息化、结果公开化。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点为: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的执法制度建设及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行为质效和行政执法保障等工作情况。

与此同时,洛阳市还将细化执法协调监督主体、对象、内容、程序及考核运用和责任追究措施,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根据部署,洛阳市将创新监督方式,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督促执法机关谨慎行使执法权,加强自我约束;发挥复议应诉、法律援助、投诉举报等渠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违法执法线索,提升行政相对人对全市执法环境的满意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尚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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