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强洛阳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洛阳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在全市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培育一批实验基地,带动和推进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

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强洛阳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洛阳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在全市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培育一批实验基地,带动和推进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

具体申报条件为:洛阳市辖区内中小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倡导创新文化,重视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学校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师资培育工作;学校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课程;学校积极开展中小学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等;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发明创新比赛,对获奖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评审认定程序方面,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实验基地申报通知,学校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据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两方单位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评审确认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可认定为洛阳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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