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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允许市民在指定时间、指定区域内燃放符合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
1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允许市民在指定时间、指定区域内燃放符合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消息一出,不少市民表示“久违的年味儿又回来了”。今日(19日),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相关提醒,希望您在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时,及时杜绝消防安全隐患,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1.在允许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2.不在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超标和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
3.按照燃放说明和警示内容在空旷场地安全燃放,不要靠近易燃物品,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行人、车辆、下水道,不要抛掷,防止火星溅射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
4.不要在住宅、车辆内囤积大量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存放位置要远离火种、取暖设备;
5.燃放、观赏烟花爆竹要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将头、眼面向烟花爆竹喷射口,不要立即处置熄灭的烟花爆竹,不要让未成年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6.当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到他人时,请换位思考,立即停止燃放行为或减少燃放次数。(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刘嘉仪 通讯员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