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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贴息贷款业务,并将在本月恢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日前,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贴息贷款业务,并将在本月恢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此前已经办理贴息贷款业务的缴存职工,是否会受到影响?贴息贷款和组合贷款有何区别?11日,记者带着市民咨询较多的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贴息贷功成身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科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洛阳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意愿强烈、资金需求提升明显,到2020年11月,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经高达96.87%,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凸显,贷款发放实行轮候机制。如何在公积金贷款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全力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020年1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贴息贷款业务,在不增加职工贷款成本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按照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确保贷款资金的健康流动性。截至2023年2月末,洛阳已累计为4001户家庭发放贴息贷款17.18亿元,贴息金额1845.2万元,带动商业银行配套资金13.82亿元,有效缓解了信贷资金不足与购房职工贷款需求的矛盾,凸显了住房公积金保障职能作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负责人介绍,截至2023年2月末,洛阳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至83.44%,已连续3个月低于85%(含),住房公积金运行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按照《洛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应停止办理贴息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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