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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记者从洛阳市司法局获悉,洛阳市梳理公布了第一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即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着力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打造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28日,记者从洛阳市司法局获悉,洛阳市梳理公布了第一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即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着力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打造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据介绍,建立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举措之一,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洛阳市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全面梳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全面规范“四张清单”制定程序,同时明确潜在风险大、纠错成本高、损失挽回难,以及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实施的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不得纳入“四张清单”,确保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既科学合理又具有可操作性。

全市第一批“四张清单”包含市场监管、卫健、公安、交通等18个执法部门梳理的事项内容411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37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00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58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6项。

据悉,“四张清单”结合各行政执法领域的具体执法实践,对相关事项的设定依据、适用情形、轻罚免罚相关依据、裁量幅度进行了明确,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同时,还制定了相应配套监管措施,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指导优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等原则,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对轻微违法者坚持教育、说服、劝导优先,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和成长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平等、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四张清单”实施过程中,洛阳市将根据清单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各领域的执法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洛阳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纳入清单的事项,凡符合列举的法定情形和要求的,执法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相对人免罚、轻罚或者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理,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马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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