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联合开展了大量实地调研,与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营运车辆从业者等相关方进行了充分座谈交流,出台了《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商贸物流营运车辆纾困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五条金融支持措施,以切实减轻营运车辆业主的负担,促进临沂商城商贸物流业稳健发展。
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充分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和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物流营运车辆的信贷支持力度。
进一步优化商贸物流新增营运车辆融资服务。要求银行机构深入研究商车贷业务,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积极降低或减免费率,切实减轻借款人负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新增的商车贷担保业务,适当下调费率,下调幅度原则上不低于10%。
商车贷期限和延期还本付息“应延尽延”。对因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借款人,要求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工作,灵活采取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等形式,帮助做好资金接续。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包括货运车主在内的小微主体,还款方面给予适当宽限期,暂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进行贷款分类下调。
推动向市场主体减费让利。银行商车贷利率“应降尽降”。对于已办理商车贷业务,疫情期间出现还款困难的企业和个人,要求银行机构主动减免服务手续费,并对守信用借款人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采取还款延后计息、增加还款宽限期、免收罚息和复利等政策措施,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营运车辆保险费率要“应降尽降”。要求保险机构对营运车辆交强险不得拒保,商业险按照最优定价系数让利车主;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营运车主,对其期交业务放宽交费期限;要求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落实2022版车险市场自律方案,对承担社会责任较多、让利幅度较大的保险机构,调整扩大其整体车险业务及家自车险业务市场分配份额。
做好疫情期间营运车辆信息主体征信权益保护工作。要求接入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营运车辆信息主体的信用记录灵活掌握,适度从宽处理。(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