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24日讯(记者 孙慧敏 通讯员 窦明)  2021年,定陶农商银行为高效履行监事会职能,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围绕省联社党委“123456”总体工作思路,不断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优化组织架构,始终坚持“四个加强”,提高履职水平,有效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自身制度建设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规范的制度体系是有序开展工作的基础保障。定陶农商银行监事会依据省联社、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和行内章程规定,及时制定完善《山东定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定陶农商银行监事会档案管理办法》、《监事会办公室履职考核办法》等十多项制度办法,并报监事会审议通过,为监事会正确规范履行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促进了监事会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日常履职监督

充分运用风险提示单、工作建议书、约谈、专题调研、专项检查、列席会议等形式,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内容聚焦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等各个方面。今年以来,先后针对农金员管理、优化存款结构、不良贷款防控及关联交易、重点违规问题、股东股权等开展专项调研与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发现问题65项,签发风险提示单16期、工作建议书20期,并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下发约谈通知书5期、质询函3期,累计约谈8人次。监事会还通过列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等,积极开展现场监督,截至目前共列席会议62次,提出的建议均被采纳,有效推动了定陶农商银行金融服务和经营发展水平的提升。

加强问题落实督导

一是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从思想认识到整改措施、整改进度,要求董事会、高管层及主办部门逐一签字认领和反馈,确保有人管、有人办,整改一笔,销号一笔,有效解决问题与整改“脱节”现象。二是加强对整改结果的监督。针对问题整改结果,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整改成效监督,对落实不到位、解决不彻底、问题再“复发”的立即采取约谈、质询等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截至目前,累计纳入问题台账65项,完成整改56项,整改率86.15%。

加强履职评价监督

扎实开展董事监事履职评价,规范履职内容。根据《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实施细则》等规定,规范建立董事监事履职档案和履职评价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董事监事日常履职情况。从职责履行、履职效果等方面进行自评、互评,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监事会工作的方方面面,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主动性、积极性、有效性。按照公司章程和工作要求,对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次数、董事监事参会情况和会议程序等事项向董事会、监事会进行通报,为年度履职评价提供有力依据。同时,根据日常持续监督情况,对个别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形式履职”、履职不到位不规范的,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发出提示或建议,督促及时改进,规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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